民国刻本 中华民国时期(公元1912—1949年)刻印的图书,以汇刻、翻刻历代珍本、善本居多。这一时期,影印、铅印技术已大量采用,传统的雕版印刷势渐衰微。 浙本 宋代浙江地区刻印的图书。宋代两浙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,刻书数量大,质量高,杭州、衢州、婺州、温州、明州、台州、绍兴等地均刻印图书,因而有杭本、衢本、婺州、温州、明州、台州、绍兴本的区分。
建本 又称闽本,为宋元明福建地区刻印的图书。宋代福建刻书集书于建宁、建阳两地,建阳麻沙镇盛产榕木竹纸,易于雕印图书,因而书坊林立,一些著名书坊历宋元明三代未衰,所印图书又称为麻沙本。
蜀本 五代及两宋时期四川地区刻印的图书。以成都、眉山较发达,成都在北宋初刻印了著名的《开宝藏》,眉山则刻有《宋书》、《南齐书》、《梁书》、《陈书》、《魏书》、《北齐书》、《周书》七史及《资治通鉴》等书。蜀本又分大字、小字两种。
平阳本 又称平水本,金元时期山西平阳(又叫平水,今山西临汾)地区刻印的图书。金灭北宋以后,将北宋开封的刻工掠至这里,又设立刻书机构,从此平阳成为北方刻书中心。
日本本 又称东洋本,古代日本刻印的古籍。多用日本皮纸,与高丽本相似,惟质量不及高丽本。日本本常间用平假名和片假名,较易识别。
朝鲜本 又称高丽本,古代朝鲜刻印的汉文古籍。我国印刷术最早传入朝鲜,朝鲜刻本继而传入我国。朝鲜本刻印比较精美,书品宽大,写刻清晰,多采用洁白的皮纸。
官刻本 由官府刻印的图书。五代以来,历朝中央和地方官府均有刻书之举,但所设机构不同,所以官刻本又有各种不同名称。主要有:
监本 历朝国子监刻印的图书。主要是各种儒家经典、文史名著。据文献记载,从五代开始,国子监刻印有九经,北宋承其遗制,继续刻印经史,南宋时,旧版不存,遂征调地方版片至京师国子监印书,称旧版为“旧监本”,新版为“亲监本”。明朝在南京和北京均设国子监,都刻印了二十一史,因而又有“南监本”和“北监本”的区别。
公使库本 两宋地方官府动用公使库钱刻印的图书。
经厂本 明代司礼监所辖经厂刻印的图书。多《五经》、《四书》、《性理大全》等常见古籍。特点是书品宽大,字大如钱,但由于主持其事的是宦官,因而校勘不精,错讹较多。 |